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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

2016年09月22日20:38 | 来源:人民网-扶贫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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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9月22日电 (记者李彤)记者今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计划五年内对近10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着力解决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

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哪些人”更精准

国家发改委地区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划》明确搬迁对象主要是“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经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核实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约981万人。迁出区域范围涉及22个省的约1400个县。从迁出区域看,主要包括四类地区:一是深山石山、边远高寒、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且水土、光热条件难以满足日常生活生产需要,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区,这类因资源承载力严重不足需要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16万人,占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总规模的32.2%。二是《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禁止开发区或限制开发区,这些地区需要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7万人,占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总规模的16%;三是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十分薄弱,工程措施解决难度大、建设和运行成本高的地区,这类地区需要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40万人,占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总规模的34.7%。四是地方病严重、地质灾害频发,这些地区需要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4万人,占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总规模的11.6%。

从地区分布看,西部12省(区、市)建档立卡搬迁人口约664万人,占67.7%;中部6省建档立卡搬迁人口约296万人,占30.2%;东部河北、吉林、山东、福建4省建档立卡搬迁人口约21万人,占2.1%。从政策区域看,搬迁对象主要集中在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地区。其中,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内需要搬迁的农村人口占72%;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内需要搬迁的农村人口占12%;其他地区占16%。此外,考虑到迁出区的自然环境和发展条件具有同质性,还有部分生活在同一迁出地的非建档立卡人口需要实施同步搬迁,各地结合自身实际计划安排实施同步搬迁人口600多万人。同步搬迁人口可与建档立卡人口共享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但不享受中央相关住房建设补助资金。

围绕脱贫目标选择安置点,“搬到哪里去”更合理

按照群众自愿、应搬尽搬的原则,在前期进村入户调查研究基础上,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采取集中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安置人口占搬迁人口总规模的76.4%,分散安置人数占搬迁人口总规模的23.6%。在集中安置人口中,依托中心村或交通条件较好的行政村就近集中安置的占39%,在周边县、乡镇或行政村规划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的占15%,在县城、小城镇或工业园区附近建设安置区集中安置的占37%,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的占5%,其他集中安置方式占4%。《规划》还明确要求,对于集中安置规模超过200户800人以上的大型安置点,应对选址进行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

(责编:张歌、沈光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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