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1月5日電 (記者 史雅喬)易地扶貧搬遷是解決“一方水土養活不了一方人”,實現貧困群眾跨越式發展的重要途徑。當前,“十三五”的易地搬遷建設任務已經全面完成,易地搬遷工作已經轉入以后續扶持為中心的新階段。
“易地扶貧搬遷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要做到‘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其中‘穩得住’的重要前提就是群眾在新社區能住得習慣、能融入社區,因此社區建設和社區治理成為關鍵。”民政部副部長王愛文在5日國新辦就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社區治理工作舉行的發布會上表示。
據王愛文介紹,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易地扶貧搬遷960多萬貧困人口同步新建了約3.5萬個安置社區,一攬子解決了搬遷群眾的吃、住、行、就醫、就學等方面的問題,對世界的減貧進程作出了重大貢獻,也彰顯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勢。
王愛文強調,習近平總書記曾多次到安置社區考察,深入了解安置社區的建設情況,作出重要指示。習近平總書記說,易地搬遷群眾來自四面八方,加強社區建設很重要。基層黨組織要發揮領導核心作用,把社區管理和服務工作抓好,求真務實,讓人民群眾獲得實實在在的好處。同時指出,要加強社區建設和管理,加強社區環境整治,開展鄉村精神文明建設和愛國衛生運動,確保群眾能住得上新居所,又能過得上新生活。
王愛文在發言中表示,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也要求做好扶貧搬遷的后續幫扶工作。去年,民政部把扶貧搬遷的后續幫扶工作作為蹲點調研的重要內容,同時會同9家部門,形成《關於做好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社區治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文件重點對搬遷社區的治理,解決群眾能住得好、能融入的問題,做了安排和部署。目前,扶貧安置點的搬遷社區組織建設普遍得到了加強,體制機制不斷健全,服務設施也明顯得到了改善。但管理體制需要進一步理順,社區服務體系還有待完善,群眾在新社區的融入程度還需要進一步提高。因此,《意見》著重明確了五方面的工作,要求做到“五有”。
第一,要有組織。有組織就是要在搬遷社區建立組織體系,把基層黨組織建立起來,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群眾自治組織建立起來,要把婦聯、群團等組織建立起來,還要圍繞群眾的需求建設一些社會性的組織,搬遷群眾能夠找到組織這個家,有事能找到人去解決。
第二,要有制度。要制定安置社區的一系列基本規則和制度,包括黨組織的議事規則、居民自治組織的議事規則,包括居民的自治章程,還有村規民約、居民公約、村居委會的公開目錄,包括一些會議協商的基本制度,所以第二個問題要解決有制度的問題。
第三,要有服務。要把服務體系建設好,加快推進以黨群服務中心為基本陣地的綜合性服務設施實現在搬遷社區全覆蓋。政府的工作服務,教育、醫療、社保、救助等,都要包括進來,還要建立群眾一些生活性服務,包括商業性服務,像通郵,快遞能送得進來等,有小吃店、小超市,這些都要有。
第四,要有氛圍。要有大家庭的氛圍,群眾能認同,能夠融入到這個社區裡來。所以,一些地方也開展了新時代的文明實踐活動,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包括開展群眾性的文體活動,推進搬遷群眾的相互交流。
第五,要有隊伍。要加強安置社區的工作者隊伍建設,除了“兩委”成員之外,黨組織、群眾自治組織的人員之外,還要有社區的專職工作者,把隊伍健全起來,確保有人為群眾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