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為北京空氣改善設具體目標 乃實事求是

2019年10月17日08:44  來源:新京報
 
原標題:不為北京空氣改善設具體目標 乃實事求是

  “不設具體目標”,是通過動態管理的方式,實現空氣質量改善與民生保障的平衡。

  10月16日,生態環境部官網發布《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對區域各城市提出空氣質量改善具體目標,包括PM2.5濃度同比下降比例和重污染天數同比減少天數。《方案》對北京PM2.5濃度同比下降比例目標要求為0,重污染天數同比減少目標要求為持續改善,也即不為北京空氣改善設具體目標。

  在空氣質量形勢仍面臨壓力和挑戰的情形下,今年秋冬季不為北京空氣改善“設具體目標”,此舉引發廣泛關注。有網友擔心,不設改善目標,會不會意味著降低治理標准?不過,更多的網友對此表示理解,認為此舉體現了實事求是的治霾之道。PM2.5濃度同比下降比例為0,不過是沒有繼續加碼,但仍要與以往持平,這亦需勠力而為。

  不為北京空氣改善設具體目標,首先是因為去年北京治霾措施得力,完成了預期目標。相關數據顯示,在去年秋冬季京津冀及周邊地區PM2.5平均濃度同比上升的背景下,北京地區PM2.5平均濃度下降明顯,在“2+26”城市中最低,治理效果十分顯著。

  此外,從現實情形看,當下,北京大幅減排的可能性並不大。據披露,目前北京已經徹底解決燃煤型污染,對機動車的治理措施也進入精細化階段,某種程度上,這也為今年秋冬季不為北京空氣改善設具體目標,提供了基礎。

  當下更要緊的,應該是鞏固已經取得的成績,從根本上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結構,真正實現減得下來、穩得住,進而實現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的治理目標。

  事實上,北京的空氣質量,除了與本地減排有關系之外,也與區域治理的聯防聯控有很大關系。對大氣傳輸通道的治理,也與下一步北京大氣改善緊密關聯。

  也即,不為北京空氣改善設具體目標,並不意味著其他地方目標任務的強度就會下降。同理,周邊地區的強化治理、大幅減排,也必然有助於北京改善空氣質量。

  從此次生態環境部發布的方案看,今年秋冬期間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減排壓力巨大,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同比減少6%。而在去年秋冬季,京津冀及周邊地區PM2.5平均濃度同比上升6.5%,重污染天數同比增加36.8%。部分地區散煤復燒、“散亂污”企業反彈、車用油品不合格、重污染天氣應對不力等問題仍然突出。

  當然,從整體態勢看,北京“不加碼”,也有助於周邊地區採取更切合實際的治理措施。比如,防止一些地方“一刀切”關停合法生產的工業企業,一味採取禁煤等,保証周邊省份企業、居民利益不受傷害。

  此次方案也提到,要優先保証取暖過冬,“堅持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宜熱則熱,積極推廣太陽能光熱利用和集中式生物質利用。”在合同簽訂不到位、基礎設施建設不到位、安全保障不到位的情況下,不新增“煤改氣”戶數等等。這與“不設具體目標”的根本邏輯是一致的,都是通過動態管理的方式,實現空氣質量改善與民生保障的平衡。

  環境治理是一項長期工作,需要堅持不懈、久久為功。既然治理的終極目的是為了增進民眾福祉,則在治理的過程中一定要科學施策,精准治理,以動態管理與因地制宜的思維,把事情辦好。就此而言,不為北京空氣改善設具體目標,傳遞了一個積極的治理信號。

(責編:孟哲、杜燕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