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深貧地區發展的新引擎——《深化支持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若干措施》政策解讀

2019年06月24日08:33  來源:廣西日報
 
原標題:推動深貧地區發展的新引擎

2018年6月,在全區脫貧攻堅工作推進的關鍵時期,特別是決戰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的關鍵時期,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現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出台了《深化支持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若干措施》。這也是近3年來,自治區自然資源部門第三次出台支持脫貧攻堅的綜合性政策措施文件。

這份文件主要是貫徹自治區黨委、政府關於支持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的決策部署,立足部門職責,提出22條政策措施,包括加大深度貧困地區的土地供給,創新土地利用政策,放寬用地審批條件,爭取上級特殊政策,加大項目、資金和人才傾斜等。

這些政策措施涉及8方面內容共22條,可以說句句是“干貨”、條條是“硬菜”。主要包括:

在建設用地供給方面,進一步加大對深度貧困地區建設土地供給力度,從2018年開始,自治區每年單列下達每個深度貧困縣800畝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在此基礎上,因脫貧攻堅需要仍有缺口的,自治區將足額保障用地需求。

在增減挂鉤實施方面,深度貧困地區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不受指標規模限制,由自治區足額保障。在增減挂鉤項目立項后,項目所在縣可申請先行預支使用或交易一定比例的節余指標。我區跨省域調出增減挂鉤節約指標,優先在深度貧困地區落實。提取各項目指標交易純收益不高於5%的部分,留給項目所在村發展村集體經濟。

在土地利用開發方面,鼓勵盤活深度貧困地區農村閑置或低效建設用地,探索土地復合利用方式,支持村集體和農民利用土地參與市場經營,發展農村新產業新業態,推動農村一二三產融合發展。

在耕地開發保護方面,支持深度貧困地區對農業產業結構進行優化調整。土地整治項目、資金優先安排於深度貧困地區,積極吸納深度貧困地區勞動力參與當地土地整治項目。

在建設用地審批方面,深度貧困地區建設用地在完成補償安置后,允許“邊建邊報”﹔涉及佔用耕地的,允許“邊佔邊補”“先佔后補”。其中,易地扶貧搬遷安置用地指標由自治區統一保障,並實行核銷制。

在礦產資源開發方面,優先安排深度貧困地區地質調查、找礦行動,自治區本級預留的採礦權指標優先支持深度貧困地區新設採礦權。此外,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專門出台支持深度貧困地區經濟發展的礦產資源開發管理政策措施。

在地質遺跡保護方面,放寬條件,降低門檻,支持深度貧困地區申報地質公園和礦山公園。優先安排地質災害防治項目、地質遺跡保護項目、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調查項目等,及時公布優質富硒土地成果。

此外,文件還在支持深度貧困地區自然資源事業發展、安排優秀干部到深度貧困地區挂職鍛煉等方面作出具體部署。

文件實施近一年來,自然資源政策效應正在轉化為推動深度貧困地區發展新的引擎。據初步統計,全區深度貧困地區新增建設用地指標近2萬畝﹔爭取到中央生態修復資金15億元﹔通過增減挂鉤節余指標交易籌集資金超過20億元,其中已到位近5億元﹔深度貧困地區新增耕地近20萬畝,建成10多個國家級和省級綠色礦山﹔一批特色種養殖、生態旅游、健康休閑等產業蓬勃發展,新村、新貌、新風蔚然形成,脫貧攻堅工作扎實推進,鄉村振興戰略順利實施,給深度貧困地區廣大群眾脫貧致富帶來了新的希望。

(解讀人: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總工程師 鐘德超 採訪人:記者 韋繼川)

(責編:王瑤、王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