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團中央研究員馬玉娜:多措並舉激發脫貧攻堅內生動力

2019年06月04日08:39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多措並舉激發脫貧攻堅內生動力

貧困問題是困擾人類社會發展的世界性難題。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脫貧攻堅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政治任務,納入“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進行決策部署,脫貧攻堅步伐扎實,貧困人口生活水平明顯提高,貧困地區面貌明顯改善。從總體上看,目前我國脫貧攻堅已經到了啃硬骨頭、攻堅拔寨的沖刺階段。實踐証明,脫貧攻堅必須大力推進內源扶貧,即從根本上加強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的脫貧內在動力。這對社會救助政策規劃和制度創新提出更高要求。隻有實現從消除收入貧困向消除能力貧困轉變,著眼於反貧能力的提升,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才能從根本上提高扶貧質量,實現長期、持續、穩定和徹底的脫貧。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扶貧要同扶智、扶志結合起來”,並多次強調做好就業工作對於脫貧攻堅的重要性。2019年4月,習近平總書記在重慶考察並主持召開解決“兩不愁三保障”突出問題座談會時,指出“要探索建立穩定脫貧長效機制,強化產業扶貧,組織消費扶貧,加大培訓力度,促進轉移就業,讓貧困群眾有穩定的工作崗位”,“要加強扶貧同扶志扶智相結合,讓脫貧具有可持續的內生動力”。這為提升貧困人口參與經濟社會活動的能力指明了方向與路徑。

通過扶志擺脫“意識貧困”。“扶志”就是扶思想、扶觀念、扶信心、扶毅力,幫助貧困人口樹立起擺脫貧困的斗志和勇氣。扶貧不“扶志”,扶貧的目的就難以達到,即使一度脫貧,也可能會再度返貧。要幫助貧困人口相信自己是具有能力的個體,牢固樹立奮斗脫貧的信心和決心,立志積極改變生活困境而非單純依賴福利救助,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幸福都是奮斗出來的”殷切教誨,激發“擼起袖子加油干”的實干精神,依靠頑強斗志和勇氣迎難而上,克服困難,取得成就,走出貧困。

通過扶智擺脫“能力貧困”。“扶智”就是扶知識、扶技術、扶思路,提升貧困人口參與經濟社會活動而獲得收入的能力。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扶貧先扶智,絕不能讓貧困家庭的孩子輸在起跑線上,堅決阻止貧困代際傳遞。”要加強學歷教育、職業教育和社會化教育,提升貧困人口的基礎知識和實踐技能,培養運用知識經驗分析和解決問題的思維方法,以及做出長遠規劃的能力﹔重視就業導向的知識、技術和思路提升,培養正確的工作態度、價值觀和工作習慣。

通過就業擺脫“機會貧困”。失業和無業是導致貧困的重要原因,貧困人口長期游離在勞動力市場之外,個人志向和智慧難以轉化成生產力,會加劇信心的喪失和知識技能的退化,使“扶志”和“扶智”工作成果付之東流。世界銀行重新定義貧困的三條標准中,第一條就是“缺少機會參與經濟活動”。幫助有勞動能力的貧困者就業是脫貧攻堅的重中之重。要通過完善多元化參與機制、信息資源共享機制、風險分散補償機制、正向發展激勵機制等,增加扶貧對象的就業機會,將志氣和智慧轉化為現實生產力。

由此可見,激發脫貧攻堅內生動力,“扶志”是思想基礎,“扶智”是智力保障,就業是實踐載體。隻有將三者結合起來,使之在戰略與戰術、局部與整體、眼前與長遠方面相互支持、協調互動、形成合力,才能真正發揮功效。這就需要在黨的領導下,優化各種社會力量和資源,把以往相對割裂、相對分散的工作結合起來,使之系統化。為此,須重點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鼓勵發展各種類型的農民合作組織。扶貧對象入股形式多樣化。比如,以土地、人力、技術、資金、信息、市場等多種生產要素入股,並參與合作社分紅。扶貧對象參與方式多樣化。扶貧對象可根據自身實際條件參與農產品的生產、加工、運輸、銷售、售后等與生產經營相關的不同環節。合作組織的功能類型廣泛化。根據扶貧對象需求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農業信息合作社、農業保險合作社等各種功能的合作組織。合作組織的組織方式靈活化。根據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特征,發展區域內部合作社、跨區域合作社、“互聯網+”合作社等各種組織形式的合作組織。

加強政策扶持和引導,提供制度上的保障。從中央到地方出台相關宏觀規劃和實施方案,開拓工作思路,創新工作方法。引導各類財政扶貧資金,整合金融資源,積極支持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參與扶貧實踐。構建信息資源共享機制,建立健全貧困戶基礎信息和扶貧項目庫,構建信息共享平台和公共服務平台,保証扶貧工作的有效落實。建立激勵機制,提升扶貧工作者和貧困人口參與扶貧實踐的積極性,促進良性競爭。引導社會投資和社會力量參與,形成多方力量、多種舉措有機結合和互為支撐的格局。同時,要為扶貧開發創建風險分散補償機制,完善融資擔保和風險補償機制,分散金融機構的經營風險。

優化財政資金的轉移支付,發揮兜底民生的保障功能。針對現有扶貧轉移支付項目存在的相對割裂、相對分散、不可持續等現狀,積極探索轉移支付項目在貧困人口的思想建設、智慧發展、職業促進方面的整合效應和長期效應。完善稅收優惠、貼息支持、財政獎補、融資擔保、風險補償等轉移支付機制,鼓勵大型企業、中小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創新扶貧產品和服務。發展縱向轉移支付、橫向轉移支付、對口橫向轉移支付相補充,一般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相結合的轉移支付項目,並對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實施全鏈條監管。

發揮社會中介組織的積極作用。社會中介組織要創新服務項目、資金使用方式、公眾參與方式,為貧困人口的思想建設、智慧發展、職業促進等搭建服務平台,開辟服務渠道。要大力發展不同類型的社會中介組織,如扶貧協會、行業協會、就業指導協會、服務評估機構等,以提供信息溝通、社會協調、經紀代理、咨詢策劃、監督評估等方面的服務。社會中介組織還要積極為政府、企業、社會團體及個人參與扶貧服務項目提供協調、評價、聯系等專業性服務活動,在政府、社會、企業、個人之間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

(作者:馬玉娜,系共青團中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責編:王瑤、王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