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統分結合”適度規模經營的思考與實踐

楊秀彬

2019年03月23日22:33  來源:農民日報
 
原標題:推動“統分結合”適度規模經營的思考與實踐

 

  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建設現代農業的前進方向和必由之路。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從四川“三農”實際來看,賦予雙層經營體制新內涵,推動“統分結合”適度規模經營,對於實現鄉村全面振興具有重大意義。

  探索推動“統分結合”適度規模經營的有效實現形式

  從四川實際出發,在理論指導上要堅持承包地“三權分置”,在政策取向上要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在路徑選擇上要突出推動“統分結合”適度規模經營的五種實現形式。

  一是大力發展“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既保留了農戶家庭經營的優勢,又實行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生產,是引領適度規模經營、發展現代農業的一種重要形態,能夠充分發揮“分”的作用﹔農民專業合作社在一些不需要大額資本和技術密集的情況下,特別是與傳統農業關聯度很大的領域,直接組織農戶、帶動農民、富裕農民,在社會化服務上能夠集成農業綜合性服務功能,為農戶提供統一種苗供應、統一農資採購、統一生產標准、統一農機服務、統一技術指導、統一品牌銷售等服務,通過服務的規模化實現經營的規模化,充分發揮“統”的優越性。截至目前,四川省的家庭農場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分別達4.4萬個、8.9萬個。

  因此,在推動“統分結合”適度規模經營中,要把培育發展家庭農場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一種重要實現形式,改造提升傳統小農戶,培育壯大現代化新農戶。要制定農戶家庭農場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規劃,配套扶持政策,爭取用5至10年的時間把一批具備條件的農戶培養成為愛農業、懂技術、善經營的家庭農場主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帶頭人。

  二是大力發展土地股份合作社。這種模式是以較低成本實現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的重要路徑,將成為“統分結合”適度規模經營的新模式。

  近年來,四川省著手探索土地股份合作社,將土地經營權量化為股權,由農戶自願聯合組成合作社、股份公司等進行經營,探索出“租金保底+分紅”等收益模式。截至目前,全省已發展土地股份合作社近6000家。實踐証明,土地變股份、農民當股東、股份生紅利,既可以降低農業經營成本,又能讓農戶分享長遠經營收益,實現農民“離地不失地、離地不失權、離地不失利”。尤其是對於長期進城務工的農戶,推動由家庭承包責任制向家庭承包股田制轉化是歷史發展的一種趨勢。

  但要注意,在推進土地股份合作的過程中,不僅要把土地經營權的權能充分釋放出來,發揮“分”的最大效應,實現土地經營效益的最大化,還要充分保護集體所有和農戶承包的合法權益,在集體所有權上體現“統”的作用,把落實集體所有權作為土地流轉模式創新的根基。

  三是大力發展“農戶+現代農業園區”。這種模式能夠讓分散的單個農戶進入現代農業園區統一發展的體系中,在生產、加工、科技等產業鏈條中分享園區集聚的綜合性服務功能和復合型經濟要素,實現小單元融入大產業。

  四川省的實踐証明,建設現代農業園區,集成基礎設施配套、綜合管理服務、金融貸款支持、用地指標(設施用地)安排等政策舉措,能夠讓業主放心投資發展,把“統”的作用有效發揮出來﹔以現代農業園區為載體,在堅持統一規劃、集中服務和高標准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的前提下,引導園區內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園區內及周邊小農戶結成農業生產經營共同體,讓“分”的優勢也充分釋放出來。截至目前,四川省已建成省市縣三級現代農業園區390個。

  四是大力發展“農戶+工商資本”。工商資本下鄉流轉土地發展租賃經營,一方面可以推動鄉村產業發展,增加農業農村投入,改善鄉村發展條件﹔另一方面也可以培育農村市場主體,完善農村市場經濟體制。

  但這種方式也存在農戶很難分享企業長遠收益、土地租賃履約風險相對較大、雙方利益聯結機制不夠緊密等弊端。因此,推動“統分結合”適度規模經營,要大力引導工商資本下鄉,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機制,讓他們在“統”的層面上發揮更大作用。關鍵是完善工商資本與農戶共進、共富、共舞的利益聯結機制,依托產業基地,在完善“大園區+小業主+農戶”“公司+基地+合作社+農民”“龍頭企業+基地+農民”等經營模式的同時,大力推廣“農戶+園區”“農戶+公司”等合作機制,通過就業帶動、保底分紅、股份合作等多種形式,探索建立農戶更多參與農產品加工流通和分享農業全產業鏈增值收益的體制機制。

  五是大力發展土地托管。這種模式既超越了原有集體經濟組織的地域范圍,突破了合作社僅限於成員內部的局限性,使“統”的空間更大、功能更強。同時,仍然保持家庭經營的基礎性地位,讓“分”的作用更大、效益更大。

  土地托管是在穩定家庭承包經營責任制前提下,一些不願種地或沒有能力種地的農戶把土地托付給專業組織或種植大戶,採取代耕、代種、代管、代收的模式。相對於傳統的土地租賃,土地托管有3個明顯優勢。第一,農民擁有對農業生產產前、產中、產后各個環節的自主權,種什麼、賣給誰、多少錢都是農民自己說了算﹔第二,農民托管土地后,不僅享有土地的承包權,同時仍然享有土地的經營權和收益權﹔第三,通過土地托管實現的連片統一經營,能夠降低農資購買、機械使用、水電投入和勞動力用工等成本,減少生產資料購買環節,通過減少農民支出促進增收。

  我們認為,土地托管是適應生產力水平和農村勞動力結構變化,推動“統分結合”適度規模經營的一種重要實現形式,要建立規范發展土地托管的工作機制和風險防范機制,強化針對性扶持政策,同時要把土地托管和農村生產基礎設施條件改善結合起來,進一步降低服務成本、提高服務效率。

  推動“統分結合”適度規模經營的保障措施

  推動“統分結合”適度規模經營是系統性工程,需要總體謀劃、統籌推進,要著力補齊短板,強化三個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快建立新型職業農民制度。發展現代農業,推動“統分結合”適度規模經營,必須依靠職業農民。在深入試點探索的基礎上,要加快建立新型職業農民制度,構建資格條件、教育培訓、認証管理、生產扶持、社會保障等政策體系,既要把田秀才、土專家、返鄉農民工、農業企業家、農業科技人員等培養成為新型職業農民,也要為引入大中專畢業生開辟制度通道,形成吸引各類人才進入職業農民隊伍的制度安排,讓新型職業農民像城市的“白領”“金領”一樣成為農村的“綠領”。研究制定四川省新型職業農民教育總體規劃,建立初、中、高三級新型職業農民教育培訓體系。力爭到2022年,在全省基本建立新型職業農民制度,打造一支50萬人的新型職業農民大軍,實現每個村民小組都有1名以上愛農業、懂技術、善經營的新型職業農民,創辦1個家庭農場或合作社。

  二是建立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立現代農業經營體系,健全的服務體系是重要支撐,也是目前的突出短板。要加快完善農業生產服務體系,培育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業經營性服務主體,支持各類主體開展社會化服務、承擔公益性服務項目﹔加強基層公益性農技推廣體系建設,充分發揮供銷社、農墾農場等系統優勢,推動公益性與經營性服務相結合,探索建立集技術、信息、流通、金融等服務於一體的綜合性服務體系。加快完善農業科技推廣體系,推動組建農業科技創新聯盟,深化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改革,總結推廣激勵農業科技人員創新創業改革試點經驗,允許農業科技人員依法依規兼職兼薪、離崗創業、提供有償服務。加快構建現代農業流通體系,整體布局建設重要農產品、優勢特色農產品集散地、批發市場和集配中心,全面實施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建設,支持農民建設田頭貯藏、預冷保鮮、分級包裝等設施,健全縣鄉村三級電商服務體系,全面構建農產品大流通新格局。加快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總結推廣農村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經驗,推動建立金融機構涉農貸款考核機制,加快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全面建立農業生產保險制度,強化農村金融服務供給。

  三是大力改善農業農村生產條件。發展現代農業,推動“統分結合”適度規模經營,必須加快改善生產基礎條件。推進高標准農田建設,持續改造中低產田,保護提升耕地質量,深入推進灌區渠系配套,解決農田灌溉“最后一公裡”問題。全面推進宜居鄉村建設,統籌推進農村基礎設施改造升級,加快實現鄉鄉通柏油路、村村通硬化路、村域內生產生活道路互聯互通,開展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推進寬帶鄉村建設,大力推廣適宜農業機械,力爭用5年時間,全面改善農業農村生產設施條件,夯實現代農業發展的基礎支撐。

  (作者系四川省委農辦主任、省農業農村廳廳長)

(責編:張桂貴、曹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