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之二
農業供給側改革:調結構、穩產能、促增收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指出,要堅持新發展理念,把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作為農業農村工作的主線,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提高農業綜合效益和競爭力。
對於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有正確認識、正確態度。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中央的決策部署,也是現代農業發展的內在要求,更是當前農業農村經濟工作的緊迫任務,抓住機遇乘勢推進,農業就能實現階段轉型、質量升級。
首先,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是簡單的一時之舉、臨時舉措,而是針對中國農業發展亟需解決的新挑戰,提出的根本性系統戰略變革。從2004年至2015年,我國糧食生產實現了“十二連增”。2015年,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了11422元,五年平均增長了9.6%,連續六年農民收入增幅高於GDP增幅,高於城鎮居民收入增幅。當前,中國農業面臨嚴峻挑戰,主要表現為三個方面:第一,資源、環境雙約束,玉米等農產品過剩,農業生產存在不可持續發展情況。第二,價格天花板和成本地板雙向擠壓。中國農業的人工、土地和生產資料成本不斷上升造成農業成本的地板不斷提升,但國際主要農產品價格不斷下滑形成了天花板不斷下降,我國農產品高價收購入庫、國際低價農產品入市,使得中國農業產業空間減少。第三,中等收入和拉美的雙陷阱。農民增收的中等陷阱主要指工資性收入和農業經營性收入,隨著我國經濟轉型升級與農業產業空間縮小而減少,農民增收一旦減少或造成中等收入陷阱壓力加大。拉美陷阱指在城鄉統籌發展過程中,由於農民戶籍、土地等問題制約,鄉鎮很難真正成為城市、農民很難真正成為市民。因此,會議強調,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三農”領域的一場深刻變革,關系農業的長遠發展,在方向性問題上不能出偏差,不能犯顛覆性錯誤,必須守住確保糧食生產能力不降低、農民增收勢頭不逆轉、農村穩定不出問題的三條底線。
其次,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通過農業生產自身調整,提升農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讓農產品滿足消費者需求,實現生產地與消費地高效對接。改革的關鍵是調結構、穩產能、促增收。
調結構是中國農產品生產由“數量型”轉變成為“質量數量並重型”。在推行農村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時,主要針對農民“不願調、不會調、不敢調”的問題,基層政府要注意做好宣傳和思想工作,因地制宜,制定和推行有效惠農政策,促進農產品生產結構優化升級和農產品質量提高,由生產導向變為消費導向,提升農產品對市場需求的適用性。要促進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和收儲制度改革,理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在市場定價基礎上直接對農業生產者進行補貼,保護農民利益﹔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提升產業鏈運作效率,結合實際重點發展農業產業融合園區,提高其綜合收益。
在調結構的同時不能一味地壓縮農產品產量,必須保証“碗中有糧、心中不慌”、“中國人的飯碗要裝中國糧”,這就必須保証農產品產能不減少,一旦需要,產能能夠迅速轉化為實際產量。輪耕輪作,藏糧於地﹔創新驅動,藏糧於技。
最后就是促增收。實施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確保農民“五路進財”。一個是節本增效,要調整農業生產的技術路線,大力推廣節本增效技術,例如節地、節水、節油、節肥等,提高家庭經營的效益。二是大力推進“三產融合”,包括農產品加工、電子商務,還有休閑農業、鄉村旅游、農家樂等產業,延長產業鏈,讓農民更多分享農業增值的效益。三是城鄉一體化,一方面是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另一方面是深化戶籍制度改革,讓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市民化。四是政策支持,要完善國家財政對農業、對農民的支持力度,尤其是收入方面的補貼力度,包括打好脫貧攻堅戰,解決貧困地區農民增收的問題。五是農村產權制度改革,農村集體資產,特別是經營性資產要進行評估搞股份合作制改革,使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讓農民得到更多的財產性收入。(作者系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教授、博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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