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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干部建议——

农村建房应有章可循

本报记者 毕京津
2020年09月28日09:07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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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4日上午,河南省太康县张集镇一处临街的4层楼房倒塌。据了解,该事故系邻居在自建房屋时地基挖得太深所致。目前,当地正在对事故作进一步调查。

  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了对当地所有在建房屋的拉网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均已下发告知书,并要求统一填写建房申请表。记者看到,在申请表上,建筑面积、建筑层数、施工负责人、有无施工资质等详细在列,村、镇以及国土、城建、供电等部门批复同意后方能施工。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民改善住房条件需求越来越强烈,农村地区出现较大规模的新建住房。但是,农村自建房缺乏统一的质量标准,也没有规范的设计和施工,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在记者采访中,不少村民表示,当前农村自建房建筑质量监管基本处于“空白地带”,农民建房大多是找熟识的施工队,而这些施工队基本上没有获得相关资质,在建设施工中也没有相关的规定标准,有的甚至连安全设备都没有。

  针对农村自建房存在的问题,河南有些地方推出了一些举措,比如,开展村镇瓦工、砌筑工等建筑工匠培训,积极宣传建筑材料、施工标准等方面的规范要求,培训合格即发放证书。但也有基层干部反映,工匠在施工中是否会严格按照要求操作,很难评估判断。

  针对乱占耕地建房、私自加盖的现象,河南一些乡镇都成立综合执法队伍。自然资源部门还按照要求,对试点村的村庄规划进行统一编制,原则上不再允许村民私自新建、改建房屋。但是,也有基层干部表示,村民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怎么建、建成什么样,执法部门很难监管。

  针对如何解决农村自建房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有基层干部建议,把有关监管职责进一步下放到乡镇,加强对农村自建房的日常监管,尽早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农村自建房的质量标准和施工条件资质,明确监管主体及范围,让农村自建房有章可循。

   

  近期“读者来信”版将持续关注农村自建房擅自改为经营场所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欢迎读者提供曝光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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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010)65368495


  《 人民日报 》( 2020年09月28日 07 版)
(责编:罗知之、王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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