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党支部+合作社+贫困户”精准扶贫模式

——山东临朐扶贫案例

2020年09月24日11:21  来源:人民网-扶贫频道
 

近年来,山东省临朐县立足县域实际,探索建立“党支部+合作社+贫困户”扶贫模式,以党支部为主导,贫困户至少加入1家合作社,合作社统一开发利用贫困户现有资源和上级扶贫政策,努力实现贫困户“聚在合作社、富在产业链”。截至目前,全县共建成农民合作社1883家,省定贫困村建有合作社155家,贫困户入社率达到80%以上,有效带动了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

一、坚持“四导四动”,培植合作社扶贫主体

统筹各方面资源力量,创新“四导四动”工作法,不断扩大“党支部+合作社+贫困户”模式覆盖范围。一是坚持党委领导、政策驱动。加强基层党委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组织领导,系统研究制定税收、用地、用电、财政、信贷、人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重点帮助合作社破解向高层次发展的瓶颈制约,培植壮大一批辐射范围大、脱贫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专业合作社,全面增强合作社的脱贫带动能力。

二是坚持支部主导、党员拉动。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社员党员的模范带动作用,采取党支部创办、领办或协办合作社的形式,引导发动社员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实现了村集体、合作社和贫困户“三增收”。

三是坚持项目扶持、资金撬动。积极争取上级各类财政支农项目和扶贫项目,集中用于扶持合作社与贫困户发展产业,以贷款贴息、风险补偿、购买担保等方式支持帮助合作社和贫困户新上项目、扩大生产。目前,全县共实施特色种养、乡村旅游等产业扶贫开发项目471个。四是坚持典型引导、样板带动。强化舆论宣传与典型带动,总结推广了沂山伏峪蚂蚱、牛寨乡村旅游、隐士生态旅游、嵩山产业扶贫、寺头相亮山楂、九山青杨峪板栗等一批先进典型,带动合作社扶贫工作整体提升,经验做法先后被新华社、大众日报等100多家权威媒体刊发推广。

二、推广“五种模式”,创新“合作社+”精准扶贫机制

围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的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创新实施五种精准扶贫模式,着力提高产业扶贫的精准度和实效性。一是推行“合作社+特色农业”扶贫。根据合作社所在村的自然环境、资源禀赋和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发展果品、黄烟、有机蔬菜、杂粮等适宜当地发展、符合市场规律、能有效带动贫困群众的特色种养业,增加农民增收脱贫渠道。同时,积极延伸产业链条,发展果品加工、生态农场等产业,提高产品增加值。全县通过合作社发展特色产业项目100多个,受益贫困人口9000人,人均年增收500多元。

二是推行“合作社+乡村旅游”扶贫。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契机,结合全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各贫困村特点,大力发展乡村旅游,让贫困群众通过加入旅游合作社、兴办农家乐、开发旅游产品等形式,在“家门口”实现增收致富。全县已成立乡村旅游合作社6家,带动152户贫困户脱贫。

三是推行“合作社+农村电商”扶贫。在引导合作社用好第三方电商平台的同时,支持具备条件的合作社建设自营电子商务平台,最大限度带动有能力、有技术、有意向的贫困社员通过“网店”营销,实现增收。全县已有27个合作社建立网上销售平台,组建电商服务站,惠及贫困户近千户。

四是推行“合作社+光伏发电”扶贫。利用荒山荒坡、厂房屋顶、农业大棚等设施,通过改造、新建等方式,帮助有条件的贫困村、贫困户建设分散式或集中式光伏项目,所得收益用于贫困户脱贫。全县已建成大型光伏电站3处,在符合条件的101个贫困村建设110KW光伏电站,成为贫困村壮大集体经济,贫困户增收脱贫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是推行“合作社+转移就业”扶贫。产业发展条件受限的贫困村,由村党支部组织成立劳务输出合作社,依托人社部门的就业服务平台,组织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到企业就业务工,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2016年以来,相关部门组织举办“精准扶贫、就业帮扶”专场招聘会20余场次,吸纳1500人贫困人口就业。

三、建立“三项机制”,切实维护贫困户利益

一是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围绕打造合作社与贫困户的利益共同体,积极鼓励贫困群众,特别是缺乏劳动能力、自身耕作效率低的贫困群众,采取托管、流转或租赁等形式,将土地等资源交由合作社统一运作。合作社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利用集聚资源进行投资经营,并根据相应比例,将资产收益按年或按月发放给贫困户,保证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全县通过租赁、转让、入股等模式已向合作社流转土地10.29万亩,促进了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二是建立利益保护机制。着眼解决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弱,难以应对市场、自然、技术三重风险的实际问题,由合作社与贫困户签订保底收购合同,帮助贫困户规避市场风险。依托职业教育中心和技工学校,为合作社内的贫困户提供免费技术培训,累计培训4000余人次,推动贫困户由粗放式生产向精细化生产转型。

三是建立利益分享机制。对资产相对匮乏的贫困群众,由村党支部牵头领办合作社,注入扶贫资金,并按照“资产资金化、资金股份化”的思路,将村内闲置资源和部分集体资源折价作为“集体股”,将扶贫资金作为“政策股”,使贫困户享有项目分红收益。(供稿单位:山东临朐)

(责编:实习生、王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