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选派脱贫攻坚“领头雁”打赢脱贫攻坚战

2020年09月15日16:00  来源:人民网-扶贫频道
 

宿州地处皖北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所辖四县一区中,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均为国家级贫困县,埇桥区为省级贫困区。近年来,宿州市委组织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把扶贫干部队伍建设作为精准脱贫、锻炼干部、建强基层的重要抓手,突出机构创新、人才创新、管理创新、关爱激励创新,选强派优脱贫攻坚“领头雁”,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力支撑。中组部、国务院扶贫办先后以简报刊发宿州市选派脱贫攻坚第一书记、选配扶贫小组长等做法,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批示向全省推广。

宿州市先后在全国驻村帮扶工作座谈会、全省深化“一抓双促”工程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电视电话会等专题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并连续三年获评“全国脱贫攻坚奖”,其中,身残志坚贫困户李娟荣获2017年“全国脱贫攻坚奖奋进奖”,市委组织部荣获2018年“全国脱贫攻坚奖组织创新奖”,选派干部曾翙翔烈士荣获2019年“全国脱贫攻坚奖奉献奖”。

一、突出机构创新,构建五级组织体系,着力把最优秀的干部选派到脱贫攻坚一线

一是设立市县扶贫开发局。市本级将副县级建制的市扶贫办升格为正县级市扶贫开发局,增加机构编制,先后从市直和县区遴选2名县处级干部、22名年轻干部到市县扶贫开发局挂职,市扶贫开发局工作力量由10人增加到35人。县区比照市级做法,设立县区扶贫开发局,全面充实县区扶贫部门力量;

二是增设专职扶贫副书记。为充实县区扶贫工作力量,市委组织部为各县区配置专职党委副书记,专抓扶贫工作;

三是设立乡镇扶贫工作站。各乡镇扶贫工作站明确5-8人专门从事扶贫工作,其中专职扶贫人员不少于4人;

四是配强村级扶贫专干。各行政村均配备1-2名懂电脑的扶贫专干,扶贫专干专职负责扶贫工作;

五是选配扶贫小组长。针对行政村合并后规模过大、人口过多、村干部人数偏少的现状,出台《关于做好自然村扶贫小组长配备管理工作的意见》,为全市9337个自然村全部配备1名扶贫小组长,真正打通了脱贫攻坚的“神经末梢”;

六是率先选派县处级驻村工作队长。2015年,宿州市在全省率先选派359名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到建档立卡贫困村担任“脱贫攻坚第一书记”。2017年4月,对原选派的“脱贫攻坚第一书记”进行调整,按照1名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任贫困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队长)、2名科级及以下干部任扶贫工作队副队长和扶贫专干的要求,调整充实219个未出列贫困村的扶贫工作队,2017年9月,又为全市873个非贫困村分别选派1名科级扶贫工作队长、1名扶贫专干,实现村级选派帮扶力量全覆盖。通过各方努力,构建了市县扶贫开发局、乡镇扶贫工作站、村扶贫工作室、驻村工作队、自然村扶贫小组长五级组织体系。

二、突出人才创新,走好走实群众路线,着力把最广泛的力量充实到脱贫攻坚一线

一是“从优从众”推选扶贫小组长。在明确规定村“两委”成员等其他在职人员不得兼任扶贫小组长的基础上,组织自然村党员和群众代表,按照“乐于奉献、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标准,推选产生本自然村扶贫小组长初步人选。村党组织和驻村扶贫工作队组成联合考察组对初步人选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同步征求乡镇纪检、组织部门意见,经村“两委”研究后,综合提出所辖自然村扶贫小组长建议人选,由乡镇党委审核后,上报县区组织和扶贫部门确定;

二是“从严从实”选派驻村工作队。按照政治过硬、能力过硬、廉洁过硬、熟悉农村工作等标准,市县乡逐级审核把关、逐人分析研判,确保精准选派最优秀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在选派过程中,对工作不能胜任的选派干部及时予以召回,先后有39名人选被“退回”、17个单位“一把手”被约谈通报。每个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副队长、扶贫专干基本为同一单位或同一系统,最大限度发挥“1+1+1>3”的倍增效应。三是“从新从常”选派科技人才。采取“科技特派员+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科技人员+农业专业协会(基地)+贫困户”、“科技人员+家庭农场+贫困户”等形式,选派科技人员对有需求的企业、协会、家庭农场、合作社等进行科技帮扶全覆盖。

三、突出管理创新,引导推动帮扶自觉,着力把最严实的作风融入到脱贫攻坚一线

一是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率先建立“抓党建促脱贫”移动纪实系统,对选派帮扶干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管理、问题即时提醒。建设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和指挥调度系统,实现对每一个单位、每一名包保干部的精细化管理,对包保帮扶不到位的及时提醒督促,对各项扶贫数据、信息及时进行筛选归纳、形成分析报告,实现扶贫工作管理模式的重大革新;

二是逐人建立扶贫档案。创新开展“双述双评双公开”活动,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自然村扶贫小组长每半年向镇党委、村党组织进行“双述职”、接受“双评议”,及时公开评议结果。对选派帮扶干部逐人建立扶贫档案,将与选派帮扶干部相关的驻村工作制度落实、在岗在位、工作推进、教育培训及党风廉政建设、年度(任期)考核、上级领导评价和奖惩等情况纳入扶贫档案内容,实行工作全程留痕、表现动态记录、逐月更新维护,作为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压实驻村责任;

三是任前严格审核测试。为提高扶贫工作实绩在干部提拔使用中的比重,明确要求县处级干部提拔前必须经过市扶贫开发局审核把关,详细核查涉及扶贫任务完成情况,在拟提拔使用干部的考核材料中必须有扶贫工作考察内容,对扶贫工作不力的一律不予提拔。新提拔使用干部在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前要进行扶贫业务知识测试,并在常委会上通报测试成绩;

四是常态开展暗访调研。出台《贫困村、非贫困村选派帮扶干部管理考核办法》,《选派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长)责任清单》等系列制度文件,进一步明确选派帮扶干部工作职责、驻村要求、管理制度、工作考核、激励保障和召回调整等工作机制。适时开展实地暗访、随机入户走访,逐县区、逐人反馈,相关情况记入个人档案,倒逼选派帮扶干部尽职尽责。每两个月,由市委领导带队,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一竿到底”的方式,对各地扶贫工作进行实地暗访、通报调度;市县选派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研究工作、交流做法,全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中组部《组工信息》、《党建研究》等单条刊介我市“精心精准抓驻村选派、用心用情抓帮扶管理”“脱贫攻坚选派帮扶工作”经验做法。

四、突出关爱激励创新,让吃苦者不吃亏,着力把最鲜明的导向体现到脱贫攻坚一线

一是树立鲜明导向。树立选拔使用干部扶贫优先的鲜明导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重用有扶贫工作经历的干部,优先评聘职称、晋升职级,明确驻村工作任期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和扶贫一线工作出色的,纳入后备干部人选,并及时提拔重用;任期考核为“称职”等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重用。每批选派帮扶干部任期考核结束后,市委组织部逐一发函征求市直单位选派干部使用意向;对中省直单位、垂直管理部门驻宿州市单位选派干部作出工作鉴定,发函提出使用参考意见,同步督促县区统筹做好本级选派干部使用工作。截至2020年6月,5名挂职县区委扶贫专职副书记全部提拔担任正处级职务,361名选派帮扶干部在扶贫一线被提拔重用;298名自然村扶贫小组长被发展入党、1157名作为村级后备干部培养、707名进入村“两委”班子队伍;

二是强化激励表彰。结合中央和省委新要求新精神,出台《关于坚持在脱贫攻坚一线精准选用干部的意见》《关于加强选派脱贫攻坚一线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等,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一线干部队伍的管理、考核、奖惩、使用等工作。开展脱贫攻坚“双争一创”暨“十佳百优”评选活动,评选表彰2017年度脱贫攻坚“双争一创”“十佳百优”先进集体140个和先进个人110名;

三是注重关心关怀。选派帮扶干部驻村任职期间,享受原单位同级人员同等待遇,市财政为未出列的贫困村驻村扶贫工作队增拨5万元工作经费,妥善安排选派帮扶干部在村食宿、生活和交通补助等各类保障,确保选派帮扶干部有钱办事、有事能办。

相关单位出台《宿州市选派单位履行职责考核办法》,实行选派单位与选派帮扶干部项目、资金、责任“三个捆绑”,加强对选派帮扶各类资金的管理使用、项目立项等全程服务指导。自然村扶贫小组长聘期3年,聘期内享受工作补助和绩效补助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3:7比例配套共担,其中生活补助每人每月300元,绩效补助按每人每年平均6400元标准。认真组织开展“倾听选派帮扶干部心里话”、选派帮扶单位“集中走访帮扶月”等活动,选派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定期带队深入选派帮扶村走访调研,看望慰问帮扶干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选派帮扶干部安心驻村履职。同时,先后在市级主流媒体开设“扛责冲锋冲锋脱贫攻坚 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有序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到支部 全党抓落实”等工作专栏,加大脱贫攻坚一线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通过近年来持续加强驻村帮扶力量建设,广大驻村帮扶干部用双脚丈量民情、用行动排解民忧,其“领头雁”“桥头堡”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全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为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推荐单位:安徽宿州市委组织部)

(责编:实习生、王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