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办: 服务平台集中展示扶贫产品 “三专”助力消费扶贫

2020年08月28日14:42  来源:人民网-扶贫频道
 

人民网北京8月28日电 (记者 史雅乔)28日,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洪天云介绍消费扶贫行动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国务院扶贫办社会扶贫司负责人王大洋,广东省委农办、扶贫办专职副主任梁健介出席。王大洋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消费扶贫的“三专”,即销售扶贫产品的专柜、专馆、专区,是大家能够近距离、便捷的接触到的一种消费渠道。

据王大洋介绍,经过认定的扶贫产品,主要通过三个渠道进行销售:

第一种类型是消费扶贫专区。现有的线上或线下的商业渠道,电商平台或商超百货,在销售其他产品的同时,专门辟出一块易于辨识的区域或者单元来销售扶贫产品,例如京东、拼多多、淘宝、苏宁等电商平台,线下的永辉超市等。

第二种类型是消费扶贫专馆。专馆是专门销售扶贫产品,如比较受关注的“扶贫832”平台,是线上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为各级预算单位线上采购使用;第二种是地方性专馆,如江西馆、湖北馆、西藏馆,展示展销于一体的形态;第三种是有意愿、有情怀的企业,自己设立了消费扶贫的专馆来销售扶贫产品。

第三种类型是消费扶贫专柜。通过现有的智能柜、无人售货机、综合性的智能售货柜等新型的零售方式,比如在商场、车站、医院、机关单位都可以看到的开门式、扫脸式的综合性智能转台,利用贫困地区的橙子、橘子、咖啡、茶叶来制售饮料的专项智能柜,把扶贫产品送到消费者的身边。

王大洋表示,以上三种形式简称为消费扶贫的“三专”,是大家平时近距离能够接触到的销售形式。

同时,扶贫办依托社会扶贫网开发的消费扶贫第四方服务平台,除了集中展示扶贫产品,高效对接买方、卖方、第三方,撮合交易,同时,专柜、专馆、专区所有销售扶贫产品的数据都将汇集到此,便于社会监管,防止打着消费扶贫的旗号销售非扶贫产品或敛财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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