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积极应对疫情影响 切实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

2020年02月13日10:11  来源:人民网-扶贫频道
 

 人民网北京2月12日电(王瑶)为努力化解疫情影响,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近日,国务院扶贫办、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五项应对措施,一是适当延长还款期限。各级扶贫部门和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尽快摸排本地区受疫情影响情况,指导承办银行机构结合本地实际,适当延长到期日在2020年1月1日后(含续贷、展期)、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鼓励承办银行机构适当降低延期期间贷款利率。二是简化业务流程手续。承办银行机构在疫情期间,对新发放贷款、续贷和展期需求,加快审批进度,简化业务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引导贫困户通过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络银行等线上方式和村村通金融服务点申请贷款和自助还款。三是切实满足有效需求。摸清贫困户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情况,充分考虑春季生产需要和后期恢复生产资金需求,提前做好预案。承办银行机构对贫困群众的生产资金需求,符合申贷、续贷、追加贷款等条件的,及时予以支持。保持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稳定性,不抬高贷款门槛,不缩短贷款期限。四是充分发挥基层作用。充分发挥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等基层力量作用,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加强与贫困户联系沟通,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和贷款使用跟踪指导,帮助贫困户用好扶贫小额信贷。五是强化监测预防风险。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数据录入管理,及时与承办银行机构开展数据信息共享比对,加强实时监测分析,全面掌握年内到期贷款金额比重、区域分布,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还款压力较大的重点地区,持续予以关注,加强业务指导,切实防范信用风险。

通知强调,各级扶贫部门和银行保险监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工作衔接和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扶贫小额信贷作用,帮助受疫情影响贫困户尽快恢复生产、实现稳定脱贫,助力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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