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扶贫办10条规定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019年04月30日08:30  来源:湖南日报
 
原标题:省扶贫办10条规定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今年,省、市、县各级扶贫工作发文要减少30%以上

对乡、村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要比去年减少50%以上

湖南日报4月29日讯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扶贫办主任会议和扶贫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依法行政工作会上获悉,省扶贫办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10条规定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今年,省、市、县各级扶贫工作发文要减少30%以上,省、市、县对乡、村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要比去年减少50%以上。

全省扶贫系统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去年,以中央考核指出的问题为主线,全省共查摆出6个方面30类158个具体问题,并逐一抓好整改落实。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纳入三年行动,坚持从“一盏灯、一栋房、一条路、一口井、一张床”等细小民生工程抓起,探索建立“五个一”防治微腐败机制等。去年,全省公开曝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2572件,省级扶贫考核指标由8类35项精简到6类21项。

“今年,省扶贫办将加大力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省扶贫办副主任贺丽君介绍,省扶贫办将从减少填表报数、精简发文数量、减少会议频次、规范材料报送、统筹考核评估、改进督查方式、加强调查研究、夯实精准基础、加强资金监管、严控庆典活动10个方面作出严格规定。要求省、市、县各级扶贫工作发文减少30%以上,开到县级以下的会议减少30%以上,一般情况会期不超过半天;每年全省只组织1次综合性考核评估,将贫困县的摘帽实地评估与年度考核有机结合起来,省以下不得开展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省、市、县对乡、村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要比上年减少50%以上,省常态化联点督查一年不超过4次,省、市、县相关行业部门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督查检查需经同级党委批准等。(记者 奉永成)

(责编:张玫、张桂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