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统分结合”适度规模经营的思考与实践

杨秀彬

2019年03月23日22:33  来源:农民日报
 
原标题:推动“统分结合”适度规模经营的思考与实践

 

  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前进方向和必由之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从四川“三农”实际来看,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内涵,推动“统分结合”适度规模经营,对于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大意义。

  探索推动“统分结合”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实现形式

  从四川实际出发,在理论指导上要坚持承包地“三权分置”,在政策取向上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在路径选择上要突出推动“统分结合”适度规模经营的五种实现形式。

  一是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既保留了农户家庭经营的优势,又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是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一种重要形态,能够充分发挥“分”的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一些不需要大额资本和技术密集的情况下,特别是与传统农业关联度很大的领域,直接组织农户、带动农民、富裕农民,在社会化服务上能够集成农业综合性服务功能,为农户提供统一种苗供应、统一农资采购、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农机服务、统一技术指导、统一品牌销售等服务,通过服务的规模化实现经营的规模化,充分发挥“统”的优越性。截至目前,四川省的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达4.4万个、8.9万个。

  因此,在推动“统分结合”适度规模经营中,要把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重要实现形式,改造提升传统小农户,培育壮大现代化新农户。要制定农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配套扶持政策,争取用5至10年的时间把一批具备条件的农户培养成为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家庭农场主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

  二是大力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这种模式是以较低成本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路径,将成为“统分结合”适度规模经营的新模式。

  近年来,四川省着手探索土地股份合作社,将土地经营权量化为股权,由农户自愿联合组成合作社、股份公司等进行经营,探索出“租金保底+分红”等收益模式。截至目前,全省已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近6000家。实践证明,土地变股份、农民当股东、股份生红利,既可以降低农业经营成本,又能让农户分享长远经营收益,实现农民“离地不失地、离地不失权、离地不失利”。尤其是对于长期进城务工的农户,推动由家庭承包责任制向家庭承包股田制转化是历史发展的一种趋势。

  但要注意,在推进土地股份合作的过程中,不仅要把土地经营权的权能充分释放出来,发挥“分”的最大效应,实现土地经营效益的最大化,还要充分保护集体所有和农户承包的合法权益,在集体所有权上体现“统”的作用,把落实集体所有权作为土地流转模式创新的根基。

  三是大力发展“农户+现代农业园区”。这种模式能够让分散的单个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园区统一发展的体系中,在生产、加工、科技等产业链条中分享园区集聚的综合性服务功能和复合型经济要素,实现小单元融入大产业。

  四川省的实践证明,建设现代农业园区,集成基础设施配套、综合管理服务、金融贷款支持、用地指标(设施用地)安排等政策举措,能够让业主放心投资发展,把“统”的作用有效发挥出来;以现代农业园区为载体,在坚持统一规划、集中服务和高标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前提下,引导园区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园区内及周边小农户结成农业生产经营共同体,让“分”的优势也充分释放出来。截至目前,四川省已建成省市县三级现代农业园区390个。

  四是大力发展“农户+工商资本”。工商资本下乡流转土地发展租赁经营,一方面可以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增加农业农村投入,改善乡村发展条件;另一方面也可以培育农村市场主体,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

  但这种方式也存在农户很难分享企业长远收益、土地租赁履约风险相对较大、双方利益联结机制不够紧密等弊端。因此,推动“统分结合”适度规模经营,要大力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让他们在“统”的层面上发挥更大作用。关键是完善工商资本与农户共进、共富、共舞的利益联结机制,依托产业基地,在完善“大园区+小业主+农户”“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民”“龙头企业+基地+农民”等经营模式的同时,大力推广“农户+园区”“农户+公司”等合作机制,通过就业带动、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探索建立农户更多参与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增值收益的体制机制。

  五是大力发展土地托管。这种模式既超越了原有集体经济组织的地域范围,突破了合作社仅限于成员内部的局限性,使“统”的空间更大、功能更强。同时,仍然保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让“分”的作用更大、效益更大。

  土地托管是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前提下,一些不愿种地或没有能力种地的农户把土地托付给专业组织或种植大户,采取代耕、代种、代管、代收的模式。相对于传统的土地租赁,土地托管有3个明显优势。第一,农民拥有对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自主权,种什么、卖给谁、多少钱都是农民自己说了算;第二,农民托管土地后,不仅享有土地的承包权,同时仍然享有土地的经营权和收益权;第三,通过土地托管实现的连片统一经营,能够降低农资购买、机械使用、水电投入和劳动力用工等成本,减少生产资料购买环节,通过减少农民支出促进增收。

  我们认为,土地托管是适应生产力水平和农村劳动力结构变化,推动“统分结合”适度规模经营的一种重要实现形式,要建立规范发展土地托管的工作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强化针对性扶持政策,同时要把土地托管和农村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改善结合起来,进一步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

  推动“统分结合”适度规模经营的保障措施

  推动“统分结合”适度规模经营是系统性工程,需要总体谋划、统筹推进,要着力补齐短板,强化三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快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制度。发展现代农业,推动“统分结合”适度规模经营,必须依靠职业农民。在深入试点探索的基础上,要加快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制度,构建资格条件、教育培训、认证管理、生产扶持、社会保障等政策体系,既要把田秀才、土专家、返乡农民工、农业企业家、农业科技人员等培养成为新型职业农民,也要为引入大中专毕业生开辟制度通道,形成吸引各类人才进入职业农民队伍的制度安排,让新型职业农民像城市的“白领”“金领”一样成为农村的“绿领”。研究制定四川省新型职业农民教育总体规划,建立初、中、高三级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力争到2022年,在全省基本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制度,打造一支50万人的新型职业农民大军,实现每个村民小组都有1名以上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创办1个家庭农场或合作社。

  二是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健全的服务体系是重要支撑,也是目前的突出短板。要加快完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培育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经营性服务主体,支持各类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承担公益性服务项目;加强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供销社、农垦农场等系统优势,推动公益性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探索建立集技术、信息、流通、金融等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体系。加快完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推动组建农业科技创新联盟,深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改革,总结推广激励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改革试点经验,允许农业科技人员依法依规兼职兼薪、离岗创业、提供有偿服务。加快构建现代农业流通体系,整体布局建设重要农产品、优势特色农产品集散地、批发市场和集配中心,全面实施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支持农民建设田头贮藏、预冷保鲜、分级包装等设施,健全县乡村三级电商服务体系,全面构建农产品大流通新格局。加快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总结推广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经验,推动建立金融机构涉农贷款考核机制,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建立农业生产保险制度,强化农村金融服务供给。

  三是大力改善农业农村生产条件。发展现代农业,推动“统分结合”适度规模经营,必须加快改善生产基础条件。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改造中低产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深入推进灌区渠系配套,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全面推进宜居乡村建设,统筹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加快实现乡乡通柏油路、村村通硬化路、村域内生产生活道路互联互通,开展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推进宽带乡村建设,大力推广适宜农业机械,力争用5年时间,全面改善农业农村生产设施条件,夯实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支撑。

  (作者系四川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责编:张桂贵、曹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