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易地扶贫搬迁“搬”出一片新天地

2019年01月11日08:25  来源:江西日报
 
原标题:江西:易地扶贫搬迁“搬”出一片新天地

   “现在住在集镇,生活比以前方便多了,政府还给我安排了一个公益性岗位,打扫小区卫生一个月收入800多元,这日子是越来越有奔头了。”1月8日,鄱阳县芦田乡泗源村贫困户应荣花说。截至2018年底,我省已有13.06万名像应荣花这样的贫困群众进行了易地扶贫搬迁,“搬”出了一片新天地。

  据统计,全省“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人口13.5万人,截至2018年底已完成97%的搬迁任务,其中2016年计划搬迁的4.2万名建档立卡人口、2017年计划搬迁的7万名建档立卡人口均已全部搬迁入住,2018年计划搬迁的22696名建档立卡人口中,搬迁入住1.86万人,入住率达81.94%。

  为了让贫困群众“搬得出”,我省在实行“定规划、定对象、定程序”的基础上,充分尊重搬迁对象的意愿,确定搬迁安置对象,建立搬迁对象台账,确保搬迁对象精准落实。在安置点的规划建设上,因地制宜,采取统规统建或统规自建的梯度安置方式,充分考虑搬迁贫困户对安置地的多种需求和自身发展意愿。同时,采用进县城(工业园区)安置、乡镇安置、中心村(旅游村)安置等多样化的安置方式供贫困群众选择。贫困群众实行搬迁后,原有的土地、宅基地、山林、水面承包权及所有权不变,收益仍归搬迁户所有。在后续管理上,实行社区化管理,组建物业公司等服务机构,强化搬迁户教育和管理,搬迁后村干部待遇不变,既承担原村委会的“三资”管理职责,又承担安置点社区的社会管理职责,解决了搬迁户的后顾之忧,让其“稳得住”。

  搬迁的目的是脱贫。贫困群众易地扶贫搬迁后,我省全面落实帮扶措施,确保贫困群众“能脱贫”。在规划安置点建设时,同步在安置点附近建设产业基地、扶贫车间、帮扶工厂等,帮助搬迁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发挥安置点临近工业园区的优势,优先安排搬迁对象到园区企业就业,对“4050”搬迁对象和就业困难的人员,开发公益性岗位,进行兜底性重点安排,确保搬迁户每户家庭有1人以上实现稳定就业;鼓励自主发展产业,对符合条件的搬迁贫困户个人创业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小微企业等给予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贷款贴息扶持;充分发挥扶贫资金红利和搬迁户山林、农田资源优势,引导、动员搬迁户把原居住地山林土地(含复垦的宅基地)统一有偿流转,增加其股金、租金收入;对无劳动能力的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采取光伏扶贫、投资入股等形式使其获取稳定收益。

(责编:蒋琪、张桂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