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产业兴 收入稳

2018年08月30日08:58  来源:山西日报
 

“真没想到,自家的屋顶经过电力部门建设改造,竟能为我们带来收入。”今年7月,在澄城县尧头镇权家河村扶贫产业项目分红仪式上,领到首次分红款的贫困户雷红英高兴地说。这次分红涉及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由陕西地电与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投资建设,该项目投资700万元,建成1.19兆瓦光伏电站,每年可为每户贫困户分红3000元。

近年来,山西省把产业发展和扶贫工作有效结合,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做文章,积极扩大产业扶贫覆盖面,提高贫困群众参与度,确保脱贫成效稳定可持续。

凝聚合力

全力以赴抓产业

产业扶贫涉及多个产业类别和多个职能部门,只有整合资源,凝聚各方力量,才能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由山西省农业厅牵头的产业脱贫办公室,聚集了14个组成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在资源统筹、资金使用、要素聚集等方面的密切协作。各市、县也分别设立产业脱贫办公室,凝聚多部门资金、政策、人力向产业扶贫聚集。

千阳县在产业扶贫工作中,创新建立“项目超市”模式,根据贫困户发展产业的愿望,把产业扶贫政策资金项目化,组织各级包扶单位、行业部门和企业等深入村组与农户对接认领项目,把包扶单位、行业部门、龙头企业等力量凝聚到一起。截至2017年底,千阳县涵盖1055个村级项目和24858个贫困户脱贫项目的“项目超市”已全部被认领。

蒲城县在“党支部+”模式推行中,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形成了有效的资金投入机制。2017年,该县整合中央、陕西省、渭南市各类涉农资金2.01亿元;从本级财政预算收入中拿出0.6亿元配套资金;采取PPP模式,撬动民营企业、商业银行贷款等社会资金1.3亿元。蒲城县将所筹措资金重点投向产业脱贫攻坚,规划建设269个“村党支部+”产业示范点,可带动贫困户3889户13130人。

产业,是脱贫攻坚的“发动机”,是精准扶贫的“铁抓手”。产业扶贫离不开产业的发展,因地制宜布产业,久久为功兴产业,三产融合强产业,需要有力的政策激励机制、完善的融合发展机制和关键的技术支撑机制作为保障。

以苹果种植大县洛川县为例,为了推动苹果产业发展,近年来,洛川县出台了《大力发展苹果产业的决定》《加快发展现代苹果产业的决定》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提出农户培育普通苗木每亩补助500元,残败果园挖改每亩补助1000元,搭建防雹网每亩补助2000元,以政策激励机制引导全县农民发展苹果产业,不断扩大产业覆盖面。截至2017年,洛川县苹果种植面积达50万亩,苹果产业覆盖全县80%的耕地和95%以上的农户,该县85%以上的贫困户从事苹果产业。

洛川县在全县188个村设立电商服务站,建成全国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促进产品营销和品牌打造,形成了集种植、生产、检测、储存、运输、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产业链,三产融合提高了苹果产业的附加效益。在技术支撑方面,洛川县采取果畜结合的发展方式,通过规模养殖、有机肥加工、肥料还田等措施提升产业质量效益。该县还吸引了大量苹果专业高端人才,引进转化科研成果,推动该县苹果产业提质增效。

创新机制

发挥经营主体带动作用

经营主体的带动在产业扶贫工作中起到关键性作用,只有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经营主体约束机制,才能充分发挥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

岚皋县通过奖扶结合,拿出上亿元资金激励各类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产业增收,形成了产业脱贫奖励激励机制。该县对带动贫困户60户以上,建设规模达到市级园区标准的龙头企业,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示范带动能力强的省级园区奖补500万元、市级园区奖补50万元、县级园区奖补10万元;对经营主体开发的农业多功能性田园综合体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创新研发地方特色农产品的经营主体奖补1万元至10万元;对引进专业人才推动产业发展的也给予一定奖励。同时,对扶贫带贫积极性高、成效明显的经营主体还进行金融政策扶持、专项资金扶持、产业项目扶持、用工奖励扶持、以奖代补扶持等。2017年,全县124家新型经营主体带动2.3万名贫困人口实现人均增收800多元。

白水县在“果园托管”模式推行中,探索形成了履约履责机制。该县对涉及“果园托管”的法律和财务审计问题,积极推动司法和审计部门提前介入,对合同的签订和企业账目进行指导,成立审计监督小组,对果农、合作社、企业股份的利益分红、经营业绩、财务账目等相关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增值收益分配公平公正,保证农民权益不受损害。

为提升企业的积极性和参与度,洛南县还创新推广财政投资折股量化模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比如,支持企业建立产业示范基地;指导企业与农户签订订单发展、保价收购协议;落实企业的质量保障体系和产品售后跟踪服务体系;指导企业开发新产品,建立农牧产品交易大厅和电子商务销售站点,支持企业开展品牌创建等。过去两年,洛南县鼓励70多个发展前景较好的经营主体参与财政投资折股量化产业扶贫。同时,该县每半年对经营主体在财政资金使用、生产运营以及贫困户分红等方面进行一次审计检查,确保经营主体履约履责。

多形式探索

把贫困户嵌入产业链

只有把脱贫户精准嵌入产业链,与经营主体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才能带动贫困户“借船出海”、增收脱贫,激发群众脱贫的动力和信心。

对有产品销售需求的贫困户,我省积极探索订单生产、保价回收等机制。

商南县探索出“先借后还”的产业扶贫模式。龙头企业先“借给”贫困户一定数量的鸡苗、苗木、菌袋等,与贫困户签订保价回收协议,统一为贫困户购买产业保险,全程开展技术指导、保底价回收产品,并扣回先行垫付的成本款。截至2017年底,该模式带动商南县3700多户贫困户发展产业,户均增收1.2万元。

对有生产经营服务需求的贫困户,我省积极探索提供农资供应、农机作业、产品营销等服务机制。

千阳县针对通过政策激励,牵线企业、合作社与贫困群众连片合作发展产业。截至2017年底,全县有1500多户贫困户依托企业发展产业,建成花卉、苹果、蔬菜产业园5000多亩,养羊6000多只。

对有土地但缺劳力、缺资金的贫困户,我省积极探索土地出租、土地入股,或经营主体托管经营、转包经营等机制。

白水县依托苹果产业,探索创新“果园托管”模式。农户将果园托管给经营主体统一经营管理,双方核定果园保底产量并签订协议,企业按照技术、农资使用、生产管理、收购、销售“五统一”的标准经营果园。经营年度结束后,企业提供约定好的保底产量收益给农户,若当年果园的收益没有达到预期目标,不够的部分由企业承担,对超出保底产量部分的收益,企业与农户按比例分成。截至2017年底,全县已有35家经营主体参与果园托管,涉及贫困户676户,果园亩均增收1320元。

对得到金融支持但没有项目或所在区域有产业扶贫项目资金支持的,我省积极探索入股分红或项目资金折股量化机制。

长武县在贫困村选择农户种植大棚、养殖圈舍屋顶,由财政投资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光伏电站归所有贫困户所有。贫困村成立光伏扶贫互助合作社,统一结算分配发电收益,除支付屋顶租赁费外,收益的90%发给贫困户,5%作为合作社临时救助资金,5%用作电站的日常维护管理,实现了资产增值收益。 

(责编:白纯歌(实习生)、张桂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