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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清三农家底 服务乡村振兴

——访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

本报记者 陆娅楠
2017年12月15日08:14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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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4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对外发布,历经三年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工作基本完成。“三农”工作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十年一次的农业普查,摸清了“三农”家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决策基础。那么,此次农业普查究竟反映出了哪些新变化?又如何保证数据准确?日前,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统计局副局长鲜祖德接受了采访。

  突出“三新”,填补“三农”统计空白

  记者:与前两次普查相比,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内容有哪些不一样?

  答:普查内容突出“三新”,紧跟新时代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发生的深刻变革,在摸清基本家底的前提下,新增反映当前农业农村农民新变化、新特点的内容和指标,深入揭示农村土地流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特点,聚焦农业生产经营出现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全面反映10年来我国农业发展新情况、农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

  为此,与前两次农业普查相比,在普查表设置上,新增规模经营户表,将规模户与普通农户区别普查,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普查更加翔实,以准确反映农业现代化新进程。

  记者:此次普查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填补了哪些统计空白?

  答:从普查结果看达到了预期目的。农业普查获得了海量反映我国“三农”最新家底的基础数据,查清了粮食、棉花、畜禽、水产品等主要农业生产底数,系统反映了农民和农村新变化,同时,获取了农业规模化经营、农村基础设施及环境等方面常规统计调查没有覆盖的信息,填补了“三农”统计上的空白。

  普查结果显示,1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发生了重大积极变化:农业基础地位更加巩固,农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现代农村建设成绩斐然,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普查结果也显示,我国“三农”还存在一些短板,主要包括农业产业化水平仍然不高,城乡发展仍然存在较大差距等。这些大量翔实的“三农”信息,为制定和完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三农”政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普查数据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记者:中国的农业普查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普查之一,如何保证这种高难度普查的数据质量?

  答: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普查的组织充分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集中力量办大事,全国共动员近400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逐村、逐户、逐单位入户普查登记,全国共调查了60多万个村、2.3亿住户和200多万个单位。

  近400万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进村入户,严格按照普查规程和要求调查登记。根据事后质量抽查和对现场调查数据的分析评估结果,本次农业普查登记户的漏报率为0.19%,普查指标数据差异率为0.40%,低于二农普0.63%的水平,数据质量达到设计要求,数据质量可靠,真实反映了“三农”的发展变化情况。

  记者:为了保证数据的准确性,进行了哪些工作?

  答:真实、准确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也是衡量本次农业普查成功与否的基本标准。在保证普查数据质量方面,一是严格依法开展普查,对农业普查中的数据造假行为“零容忍”。二是制定实施多项硬措施防范对普查数据人为干扰。三是健全普查工作机制。四是精心组织现场登记,确保普查资料不重不漏、真实完整。五是广泛动员和宣传,不断提升农民参与度和配合程度。六是用好现代普查技术手段。

  海量基础信息将造福“三农”

  记者:这么多农业普查的数据,今后有哪些用途?

  答:这次普查将按照开发、开放、共享的原则,深入开发应用这次农业普查获得的海量数据,并通过普查公报、出版物、网络向社会发布,为社会公众提供翔实的“三农”基础信息,为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适应市场环境变化提供服务,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生产决策信息,直接受益的就是广大农村居民和农业生产经营者。

  这次普查的大量数据,也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更好把握农业农村发展变化趋势,编制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更有针对性地完善和强化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更有力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奔小康提供有力的统计决策支撑。农业普查是为民造福的基础性工作,正如普查宣传口号说的:“农业普查,福到农家”。


  《 人民日报 》( 2017年12月15日 04 版)

(责编:仝宗莉、赵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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