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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让春耕用水堵在“最后一公里”

2017年03月30日08:52 | 来源: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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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勿让春耕用水堵在“最后一公里”

当下正是春耕用水的关键时期。经过多方努力,四川一贫困村去年新建的提灌站总算运行起来,一解当地春旱之苦。作为农田灌溉系统的“毛细血管”,小型农村水利工程能否顺畅运行关系着农业生产的丰歉。然而,由于一些地方“小农水”管护体制不完善,管护责任不明确,导致投入大量财政资金修建的“小农水”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春耕用水堵在了“最后一公里”。

该贫困村便是个例子。作为县水务局主导实施的规模化集水灌溉增效示范工程项目,2016年11月,该村提灌站便已竣工建成。村民反映,近半年时间过去了,却迟迟未能通电。记者分别向该村村委会主任、供电公司、县水务局、县里挂点联系该贫困村的部门了解情况。据了解,因该提灌站毗邻两市交界地带,按照国家电网“就近供电”原则和历史用电习惯,该提灌站用电为异地供电。提灌站竣工后,村里曾向相应供电所申报用电请求。供电所工作人员到现场查勘后,认为该处竹林茂密,没有铺设线路的廊道,需要村里协调村民砍伐一部分竹林,才有作业条件。

看起来事情并不复杂。的确,就在记者联系各有关部门进一步了解情况之时,该村委会主任便致电记者,说事情已经解决,村里支付了几百元作为砍伐竹林的补偿,村民已经同意把竹子砍了。几天后,村民也告诉记者,供电所已经到村里施工,很快就能通电。

但既然如此好解决,为什么会久拖近半年?这背后凸显的是多年来存在的“小农水”重建轻管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联合制定的《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项目竣工验收后,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进一步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实际上,从2015年开始,四川省就开始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明晰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权属,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然而,该提灌站竣工已有半年,却并未获得有关部门“所有权”或是“使用权”颁证。

管护主体的不明确导致了管护责任“真空”,尤其是在生产方式仍然传统、主导特色产业优势仍然不明显、新型经营主体尚未培育起来的贫困村,更容易出现。谁才是最合适的管护主体?目前四川一些贫困县陆续开启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试点,该模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将公益性水利工程委托给贫困户管理。效果如何?尚需观察。但无论采取何种模式,根据当地实际尽快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才是杜绝此类现象发生的关键。

(责编:蒋琪、张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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