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大扶贫战略行动 贵州出台监测评价方案

贵州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如何有效推进,怎样监测评价?12月27日,贵报传媒全媒体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贵州省大扶贫战略行动监测评价方案》,对监测评价对象、内容、指标、方法等逐一细化。
《方案》要求,要强化职责分工、确保数据质量、严格时间进度,确保每年12月底前完成。
【监测评价对象】
(一)9个市、自治州;
(二)66个贫困县(含50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和16个片区县),有扶贫开发任务的19个非贫困县(市、区);(三)190个贫困乡(镇)。
【监测评价内容】
各市、自治州,有关县(市、区、特区)、乡(镇)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大扶贫战略行动,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的情况和脱贫成效。
【监测评价指标体系】
对各市、自治州,有关县(市、区、特区)、乡(镇)按同一指标体系开展监测。
指标体系具体如下:
一级指标(3项):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脱贫成效;二级指标(15项):贫困人口识别指数、产业帮扶指数、易地扶贫搬迁帮扶指数、生态帮扶指数、教育帮扶指数、医疗健康帮扶指数、基础设施帮扶指数、财政金融帮扶指数、社会保障帮扶指数、社会帮扶指数、党建帮扶指数、贫困农村居民收入变化指数、贫困变化指数、扶贫管理指数和帮扶工作满意度。
三级指标(37项):群众知晓率、流程规范度、识别认可度、种养殖业脱贫人数实现程度、加工业脱贫人数实现程度、旅游业脱贫人数实现程度、流通业脱贫人数实现程度、劳务经济脱贫人数实现程度、易地扶贫搬迁识别指数、易地扶贫搬迁管理指数、易地扶贫搬迁服务指数、易地扶贫搬迁绩效指数、营造林完成率、森林覆盖率、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计划完成率、贫困户高中、高职和高校生“两助三免”覆盖率、“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救助覆盖率、农村饮用水覆盖率、农村通电覆盖率、农村硬化路覆盖率、农村宽带覆盖率、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计划完成率、贫困户贷款户率、社会保障兜底率、社会帮扶覆盖率、应派第一书记或同步小康驻村工作组覆盖率、村干部满意度、贫困农村常住居民收入变化度、贫困人口退出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率、贫困村退出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率、贫困乡镇退出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率、目标任务精准落实度、责任制度落实度、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度、扶贫信息系统管理度、扶贫攻坚创新度、帮扶工作满意度。
【监测评价方法】
监测评价采用综合指数法,通过脱贫攻坚计划完成率、专家评分、上级评分和问卷调查,将37项三级指标指数化,加权得出15项二级指标指数,然后加权计算得到3项一级指标指数,最后加权得到脱贫攻坚成效指数。
【材料和数据收集】
(一)上级评分。各级扶贫工作部门对下一级扶贫攻坚认可度和满意度进行评分;各级水库和生态移民工作部门对下一级易地扶贫搬迁识别认可度和满意度进行评分。
(二)专家评分。专家对66个贫困县,有扶贫开发任务的19个非贫困县(市、区)和190个贫困乡(镇)的贫困人口识别流程规范度、易地扶贫搬迁流程规范度、退出贫困人口规范度、目标任务精准落实度、责任制落实度、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扶贫信息系统管理和扶贫攻坚工作创新等进行评分。各市(州)分值通过对其所属贫困县及有扶贫开发任务的非贫困县(市、区)的分数汇总得出。
(三)问卷调查。省统计局对66个贫困县、有扶贫开发任务的19个非贫困县(市、区)及190个贫困乡(镇)贫困户精准识别、易地扶贫搬迁、精准帮扶等工作的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开展问卷调查。
(四)数据上报。66个贫困县、有扶贫开发任务的19个非贫困县(市、区)扶贫、移民、教育、民政、财政、金融、组织、农业、畜牧、旅游、人社、林业等部门以及190个贫困乡(镇)按照监测评价指标体系职责分工上报本部门、本辖区有关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脱贫成效材料数据。(作者:胡锐来源:贵州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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