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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有标准 “摘帽”需评估

黄俊毅
2016年10月14日08:11 |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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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脱贫有标准 “摘帽”需评估

  本报北京10月13日讯 记者黄俊毅报道:今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2016年扶贫日新闻发布会。国务院扶贫办新闻发言人、政策法规司司长苏国霞在发布会上表示,今年全国脱贫攻坚战全面展开,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首次超过1000亿元,全国派出驻村干部54万多人,建档立卡“回头看”补录807万贫困人口,各项重点任务进展顺利,形成了全党全社会合力促脱贫攻坚的良好局面。

  今年扶贫工作一大亮点是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创历史新高。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加到667亿元,比去年增长43.4%;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超过400亿元,比去年增长50%以上。

  苏国霞说,今年扶贫工作的另一大亮点是全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形成了脱贫攻坚工作机制。为做到扶持对象精准,国务院扶贫办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全国动员近200万人参与,共剔除识别不准的贫困人口929万人,补录807万人,建档立卡指标体系逐步完善,数据精准度不断提高。此外,东西部扶贫协作进一步强化。东部共有9省市和9个大城市对口帮扶西部10个省区市,以及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和四省藏区。

  针对一些贫困地区追求政绩,为尽快甩掉贫困帽而弄虚作假的现象,苏国霞表示,一些地方出现了脱贫急躁症的现象,但脱贫有标准,不能想脱就脱。为了杜绝这种现象,至少要从4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是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二是定好规矩。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中部地区贫困县的贫困发生率要降到2%以下,西部地区贫困县的贫困发生率要降到3%以下,才能宣布摘帽。贫困人口除了收入要达到国家标准以外,还必须解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问题。三是加强监督。把贫困退出作为重要内容,组织开展督查巡查,督促各地实现有序有质量的脱贫。四是加强考核评估。省级政府脱贫攻坚的考核办法已经制定出来,弄虚作假要被问责。对提出要摘掉贫困帽的县、村、户,都要邀请第三方进行独立评估。

(责编:蒋琪、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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