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通報8起破壞草原資源犯罪典型案件

龍新

2018年02月11日08:33  來源:農民日報
 
原標題:農業部通報8起破壞草原資源犯罪典型案件

  2017年,各級草原行政主管部門與草原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履職盡責,強化草原執法監管,及時向司法機關移送破壞草原資源涉嫌犯罪案件,有力打擊了各種破壞草原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據統計,全年共查處各類草原違法案件13000余起,其中向司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00多起。為進一步震懾破壞草原的不法分子,發揮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農業部對8起破壞草原資源犯罪典型案件進行了通報。

  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福海縣李東非法開墾草原案

  李東於2017年4月在福海縣齊干吉迭鄉阿克達拉片區實施非法開墾草原行為。2017年5月13日,福海縣草原監理所接到舉報后對此案進行了立案調查。經查,李東非法開墾草原229畝,並採取暴力沖撞、語言威脅等方式阻礙草原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其行為已涉嫌構成犯罪。2017年5月14日,福海縣草原監理所將此案移送至縣公安局。2017年11月17日,福海縣人民法院以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李東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以妨害公務罪判處李東有期徒刑一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

  二、吉林省前郭縣李海玉非法開墾草原案

  李海玉於2015年5月在前郭縣東三家子村實施非法開墾草原行為。2016年6月12日,前郭縣畜牧業管理局接到舉報后對此案進行了立案調查。經查,李海玉非法開墾草原40.2畝,其行為已涉嫌構成犯罪。2016年7月4日,前郭縣畜牧業管理局將此案移送至縣公安局。2017年3月14日,前郭縣人民法院以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李海玉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李海玉不服,提出上訴。2017年4月19日,吉林省鬆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三、四川省理縣鷓鴣山自然公園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非法使用草原案

  鷓鴣山自然公園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於2016年8月在理縣米亞羅鎮實施非法使用草原行為。2017年8月,理縣農業畜牧和水務局接到舉報后對此案進行了立案調查。經查,鷓鴣山自然公園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非法使用草原127.46畝,其行為已涉嫌構成犯罪。2017年8月,理縣農業畜牧和水務局將此案移送至縣公安局。2017年9月29日,四川省理縣人民法院以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鷓鴣山自然公園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以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該公司項目經理王清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兩萬元。

  四、青海省貴德縣完麼才讓非法開墾草原案

  完麼才讓於2016年5月3日在貴德縣常牧鎮拉德村實施非法開墾草原行為。2016年5月9日,貴德縣草原監理站接到舉報后對此案進行了立案調查。經查,完麼才讓非法開墾草原408畝,其行為已涉嫌構成犯罪。2016年5月25日,貴德縣農牧局將此案移送至縣公安局。2017年3月22日,貴德縣人民法院以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完麼才讓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七千元。

  五、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富陽升礦業有限公司非法使用草原案

  富陽升礦業有限公司於2015年5月在木壘哈薩克自治縣大石頭鄉實施非法使用草原行為。2016年4月22日,木壘哈薩克自治縣草原監理所接到舉報后對此案進行了立案調查。經查,富陽升礦業有限公司非法佔用草原187畝,其行為已涉嫌構成犯罪。2016年5月11日,木壘哈薩克自治縣草原監理所將此案移送至縣公安局。2017年6月13日,木壘哈薩克自治縣人民法院以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富陽升礦業有限公司負責人白升本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二十萬元。白升本不服,提出上訴。2017年9月23日,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維持木壘縣人民法院的定性判決,撤銷其量刑判決,以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白升本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六、黑龍江省肇州縣曲德成非法開墾草原案

  曲德成於2016年7月在肇州縣新福鄉永安村實施非法開墾草原行為。2017年1月11日,肇州縣畜牧獸醫局收到違法線索后對此案進行了立案調查。經查,曲德成非法開墾草原66.73畝,其行為已涉嫌構成犯罪。2017年2月15日,肇州縣畜牧獸醫局將此案移送至縣公安局。2017年8月9日,肇州縣人民法院以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曲德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七、內蒙古自治區烏審旗王小兵非法開墾草原案

  王小兵於2017年1月3日在烏審旗嘎魯圖鎮沙沙灘村實施非法開墾草原行為。當日,烏審旗草原監督管理局接到舉報后對此案進行了立案調查。經查,王小兵非法開墾草原37.13畝,其行為已涉嫌構成犯罪。2017年1月6日,烏審旗草原監督管理局將此案移送至旗公安局。2017年9月29日,烏審旗人民法院以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王小兵拘役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五百元。

  八、內蒙古自治區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汪作國非法開墾草原案

  汪作國於2016年5月2日在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巴彥鄉達爾賓村實施非法開墾草原行為。當日,莫旗草原監督管理局接到舉報后對此案進行了立案調查。經查,汪作國非法開墾草原23.05畝,其行為已涉嫌構成犯罪。2017年3月,莫旗農牧局將此案移送至旗公安局。2017年8月25日,莫旗人民法院以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汪作國拘役二個月,緩刑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龍新

(責編:蔣琪、仝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