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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西部國貧縣校車買回一年成擺設

謝洋 文有東
2016年09月30日08:49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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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一個西部國貧縣校車買回一年成擺設

  一邊是十多輛由村辦幼兒園和民營企業購置的專用校車遲遲得不到審批,無法正常運營﹔一邊是大量非法改裝的貨用三輪車和面包車在上下學時段接送孩子。9月25日,廣西南寧市隆安縣的這一怪現狀被南寧電視台《電視問政》欄目曝光后,引得輿論一片嘩然。

  2012年4月,國務院發布了《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當年7月,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南寧市進一步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通過財政資助、稅收優惠、鼓勵社會捐贈等多種方式,大力支持使用專用校車接送學生的服務。然而4年多過去,隆安縣為何連1輛合法運營的專用校車都沒有?

  專用校車買回一年無法上牌

  王明(化名)在隆安縣某鄉鎮經營一家民辦幼兒園。他表示,因為村裡現在大多是留守兒童,爺爺奶奶接送孩子不方便,而且村屯人口少,生源分布分散,為了招攬生源,校車接送成為鄉鎮幼兒園必須提供的服務之一。

  據了解,此前隆安農村地區很多民辦幼兒園使用違規的面包車接送孩子,為了不引起注意,幼兒園經營者採取經常換車的辦法躲避執法檢查。記者查閱隆安縣媒體發布的新聞發現,當地開展的專項整治行動中,經常查獲各類非法營運車輛接送幼兒上下學。這些車輛不僅車況極差,而且很多駕駛員沒有駕駛証件,普遍超員,存在極其嚴重的安全隱患。

  為此,隆安縣教育局等部門多次召開民辦幼兒園接送幼兒車輛安全管理工作會議,要求有接送車輛的幼兒園按照整改通知書的規定進行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為了滿足安全運行的要求,去年9月,隆安縣一些幼兒園和民營企業陸續購置了多輛五菱牌專用校車。王明說,為了將校車盡快投入運營,他為校車司機申辦了校車駕駛資格,繳納了1萬多元的保險費,並向縣教育局安穩辦提交了校車標牌的申請。

  “今年4月遞交的書面申請,到現在校車標牌還沒辦下來,我們花十多萬買元的專業校車豈不成了擺設?”王明說,校車買回來1年的折舊費、保險費差不多就要2萬元,加上沒有校車接送導致一些孩子退學,給幼兒園的經營帶來很大損失。

  為了不使車輛閑置,隆安縣有人便偷偷將無牌校車投入營運,由於沒有審批許可,被交警查到后還挨了罰款。

  “當地政府不作為啊!”一名校車銷售公司的負責人對此表示不理解,為什麼南寧其他區域,像馬山縣、賓陽縣的校車審批辦下來就沒這麼難呢?

  沒有安全,一切都免談

  隆安縣交警大隊大隊長黃衛東表示,今年5月收到校車的申請后,隆安縣立即組織由縣教育局牽頭,聯合交通、公安交警、安監等部門對擬申請校車的運行路線、停靠站點等進行現場勘察,發現這些擬申請的線路均不同程度地存在急彎陡坡、臨水臨崖等危險路段,達不到校車的安全通行條件,所以未通過審批,並當場向擬申請校車的幼兒園園長說明該情況。

  記者查閱國務院頒布的《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五章第二十八條規定:校車行駛線路應當盡量避開急彎、陡坡、臨崖、臨水等危險路段﹔確實無法避開的,道路或者交通設施的管理、養護單位應當按照標准對上述危險路段設置安全防護設施、限速標志、警告標牌。隆安縣的行政部門正是據此拒絕了校車使用許可的申請。

  “安全是我們縣政府一切工作的底線原則,沒有安全,一切都免談。”9月26日,隆安縣分管交通的副縣長朱超向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說。

  根據國務院頒布的《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廣西出台的《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在提及學生上下學的安全問題時,都明確指出要按照“保障學生就近入學、寄宿制學校入學、公共交通滿足入學、提供校車服務”依次優先的原則,多措並舉。可以看出,對政府部門而言,校車在保障孩子安全上下學的路徑中,是排名靠后的次優選擇。

  朱超表示,目前公路基礎設施的不足仍是制約隆安縣校車發展的主要原因。經過大力建設,隆安縣雖已實現所有行政村通等級公路的目標,但因為山區面積較大,部分通村通屯公路的安保設施尚不完善,通行集約化客運車輛的安全隱患仍比較突出。受此限制,盡管積極發展公共交通,但目前隆安縣行政村客運通行率也隻有65%。在公共服務不能滿足群眾需求的情況下,當地私營校車的出現可以說是應運而生。

  幼兒園經營者王明認為,和公交車相比,校車更符合接送農村低齡兒童上下學的需求。據了解,隆安縣幼兒園採購的大都是五菱十九座校車,體積小軸距短,很多公交車難以通行的路段這類校車都可以開行。而公交車的站點往往離村民家較遠,有的村民從村屯到大馬路得走上兩三公裡,而且要等半小時才來一趟車﹔而校車經營方式靈活,可以開到村屯的商店、廣場、籃球場等離村民家較近的地方接送孩子。

  朱超表示,目前隆安縣一些民辦幼兒園購買校車,主要是為了擴大自己的招生范圍而出現的一種市場行為,為了搶生源,幼兒園會刻意延伸車輛運行線路,這對校車的安全運行造成極大的安全隱患。對於不適合通行校車的線路,政府也要依法辦事,必須達到要求才能給他審批。

  官僚和冷漠導致校車審批難

  與發達國家不一樣,我國大部分校車都是行駛在基礎設施落后、道路崎嶇險峻的鄉鎮偏遠地區,道路通行條件差,而且超載、超線路運行等違規問題很難即時監管到位。近年來,盡管各地出台了相應的制度、加強了管理,但我國的校車事故依然頻發,除了給人民群眾帶來較大的生命財產損失,相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也常常因此被追責。

  2012年12月24日9時左右,江西省貴溪市濱江鎮洪塘村委會合盤石童家村小組發生一起接送幼兒園學生的面包車側翻事故,導致3名幼兒當場死亡、8名幼兒經搶救無效死亡,4名幼兒受傷。之后,貴溪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先后對任職期間分管科教文衛工作的濱江鎮原黨委委員李志英、貴溪市交警大隊三中隊原中隊長汪平立案偵查。

  2014年11月19日上午,山東省蓬萊市發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2人遇難,包括11名幼兒園幼兒、1名司機。山東省政府批復同意依法依紀追究數十名責任人的責任。其中,蓬萊市政府副市長徐愛華,蓬萊市委常委、副市長王培歧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說穿了還不是怕承擔責任!”隆安縣一位幼兒園經營者認為當地政府的做法有些因噎廢食。

  “校車運行關系到民生問題,我們的同志在處理過程中確實手法比較單一、服務意識太弱,比如說這條路線不合,可以積極地指導他調整路線,而不是放在那個地方就不動了。所以從某種程度上講,我們具體辦理的同志、部門存在官僚和冷漠的感情。”在電視問政現場,隆安縣縣委常委、副縣長任太宇說,盡管目前縣裡面對違規上路的校車進行處罰是依法依規的,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講,在校車運營管理的過程之中,這種以罰代管的傾向非常不好。

  9月26日,隆安縣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校車等問題的整改工作。朱超介紹說,現在縣裡面的主要整改措施是首先由相關政府部門主動與企業、幼兒園溝通,引導他們按可行的線路通行,進行安全運行﹔如果這些車輛實在不能滿足通行條件,政府則嘗試引導車主和客運企業合作,通過車輛入股或合伙經營等方式,加入成熟的客運企業統籌運營,但這是一種市場行為,政府隻能盡可能引導,不能強制要求。

  朱超表示,同時,隆安縣將按照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的原則,著力整治事故多發易發路段隱患,滿足公眾安全出行基本需要。根據相關要求,率先完成通行客運班線和接送學生車輛集中的農村公路急彎陡坡、臨水臨崖等重點路段的安全隱患治理,並在2020年底前實現農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明顯改善,建立服務面較廣的農村客運網絡,實現具備條件的建制村通客車率達到100%。本報南寧9月29日電

(責編:蔣琪、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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